一名業主未有遵從消防安全指示,早前被判罪成,判罰款1.8萬元。
屋宇署表示,案件涉及筲箕灣南安街一幢樓齡65年的綜合用途樓宇,涉案單位業主未有遵從消防安全指示,在單位通往逃生樓梯入口安裝防火門,於是提出檢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