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派初選串謀顛覆國家政權案,被指為「組織者」的戴耀廷、區諾軒、趙家賢、鍾錦麟及吳政亨完成求情,法官表示,不接納戴耀廷在《港區國安法》生效後就無角色。法庭下周二處理另一批被告。

代表戴耀廷的資深大律師黃繼明指,法庭不應該考慮戴耀庭在《港區國安法》生效前的行為,指他不應被視為《港區國安法》中的「首要分子」,在《港區國安法》生效後,他已退出民主派初選,再無角色。法官就指,戴耀廷的犯罪行為具持續性,又指初選帶來連鎖效應,不接納戴耀廷在《港區國安法》生效後就無角色。

黃繼明指,戴耀廷有4封求情信,分別由他本人、港大法律系教授陳弘毅、首席講師張達明和恩福堂創堂牧師蘇穎智撰寫。黃繼明引述求情信指,戴耀廷對法律界有不少貢獻,亦對教會貢獻良多。黃繼明又指,戴耀廷信奉「非暴力」,真誠相信涉案行為不違法;但法官反駁指,控方已表明案件不涉暴力,本案正是針對非暴力的行為。

次被告、從犯證人區諾軒,代表律師指他自願終止犯罪行為,亦阻止第三被告趙家賢繼續犯案,並嘗試游說戴耀廷「停手」。此外,控方亦認同區諾軒的資訊有助推進案件發展,希望法庭考慮扣減一半刑期。

至於第三被告趙家賢,代表律師指他只負責舉行初選,較多行政和執行工作,無投入犯案行為,要求回減三分之二刑期。第四被告鍾錦麟,指他已經盡能力提供所有協助,希望法庭能扣減一半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