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政總署首次引用《政府租契續期條例》,刊登「續期公告」,分批處理大批2047年或之前到期的地契續期,首份「續期公告」,涵蓋少於6年內到期、即今日至2030年12月31日到期的地契,有關批次地契全部獲得續期,涉及376個地段,包括309個位於九龍以油尖旺區為主及67個位於香港島的地段。

新安排下,地政總署會在每批地契到期前6年,刊登「續期公告」為地契續期,一般會自動續期50年,毋須額外補地價,取代以往政府與業權人以合約形式簽立新地契。下一個批次,就涉及屆滿時間涵蓋203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地契,署方將在今年12月底作出公告。

發展局局長甯漢豪表示,新例簡化地契續期安排,體現「一國兩制」行穩致遠對香港的堅實保障,為香港社會全力拼經濟締造更好條件。

林健鋒:釋除所謂「2047年大限」疑慮

行政會議成員、經民聯副主席林健鋒形容新法例是德政,指可以節省大量人力物力處理地契續期,亦為公眾和投資者帶來很大的確定性,釋除外界對所謂「2047年大限」的疑慮,他亦收到很多外國投資者的訊息,形容新安排是香港高度自治再延長50年的好消息,而他就認為「一國兩制」不只50年不變,而是長久不變。

香港律師會:促進社會日常生活和商業運作

香港律師會會長湯文龍表示歡迎,指條例為政府租契的續期,帶來清晰性和確定性,從而促進社會的日常生活和商業運作,同時將對不同持份者,包括不限於物業業權人、投資者、發展商和金融機構,帶來廣泛及重要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