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就聘請英國御用大律師Tim Owen受阻,司法覆核被駁回,向上訴庭申請上訴至終審法院。上訴庭下午頒下判詞,指案件無合理可爭辯之處,拒絕他的申請。對於黎智英一方認為國安委建議入境處拒批Tim Owen工作簽證是越權,上訴庭指,國安委的決定不容司法挑戰,《港區國安法》的條文和相關解釋非常明確。對於黎智英一方質疑,人大常委會的解釋,變相擴大國安委的法定職能,但上訴庭認為相關觀點對案件並無幫助,無論國安委的職能有否因而擴大,人大常委會也可以對《國安法》的規定,作出澄清或補充,香港法院必須遵循。

黎智英早前被控串謀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等罪,並計劃聘請Tim Owen為他辯護,其後申請司法覆核國安委的做法,已先後被高等法院和上訴庭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