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及物流局表示,運輸署今年稍後,將開始調查個人化點對點交通服務的乘客需求及轉變,6個月內檢視進展情況,預計1年內完成;署方將視乎研究結果,評估未來規管建議下,可透過平台提供合規服務的車輛類別和數目,以及平台和司機的相關牌證要求等。

局方向立法會提交文件,指考慮到個人化點對點交通服務每程載客量相對較低,政府有需要控制相關服務及車輛總量,確保有效使用道路和交通暢順。當局評估是否批准個人化點對點交通服務的供應時,會考慮現時網約服務等的數量及服務質素,是否能滿足乘客需求,以及明年的士車隊陸續投入服務後,對點對點服務供應的影響。

政府:平台或需作盡職審查 確保司機已領牌及買保險

運輸及物流局表示,研究深圳及新加坡等地後,發現有關地區都有法例規管網約車平台或司機,平台需向政府申領牌照或營運許可,並按審批條件營運業務,以及需要作盡職審查,包括確保透過平台提供服務的車輛和司機,已領取合適牌照和購買保險,否則均屬違法;而合資格司機,只可透過獲政府發牌的平台提供預約服務。

政府初步建議修訂《道路交通條例》第52條,清晰列明除非法庭有特別理由而另作命令,否則若任何人被判非法出租或載客取酬罪名成立,必須在不少於一個指明期間內取消駕駛執照資格,例如停牌1年。

當局強調,檢討目的不是鼓勵市民轉用點對點服務車輛出行,以免對車輛的額外需求會反而加重交通壓力。當局指,會小心評估市民出行需求變化、載客服務價格轉變等因素,會否吸引更多市民採用點對點服務車輛,進而對公共交通服務提供者的長遠營運,產生不良的影響。

張欣宇:樂見今次研究較全面

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委員張欣宇認為,政府今次提出的研究方向相對全面,指牌照數目及種類等屬較深層次的問題,一併研究可避免導致市場混亂。他又說,香港出行需求問題的本質或深層次矛盾,在於供應總量與市民需求是否匹配,以及當中涉及的缺口有多大,認為有需要重點探討供求關係。

張欣宇接受訪問時指,立法框架的首要原則是要滿足市民需求,其次是確保前線司機有穩定收入,以及考慮牌照投資者的回報或利益,強調只要司機收入穩定,的士牌價就會隨之相對穩定。他又說,立法機關和政府目前根本不清晰掌握網約車市場情況,形容很多東西都是大家憑感覺或主觀感受提出,因此未有作出理性和科學的決策,成為討論的最大阻力。

張欣宇表示,網約車服務已在本港存在多年,質疑當局根本不需要花一整年時間研究,建議加速至幾個月內完成,目標是今屆立法會任期內解決。

陳恒鑌:須平衡各方利益並審慎評估社會情況

交通事務委員會主席、民建聯陳恒鑌表示歡迎,指相關研究是迎合社會變化和市民需求的合理做法。不過他指,由於研究結果將影響3萬多名的士從業員的生計,以及網約車的長遠發展,因此當局必須平衡各方利益,審慎評估社會情況,才考慮應否仿效內地或海外做法,訂立有效規管網約車平台的措施,以及落實時間表。

民建聯又認為,應先讓新設立的車隊制度試行,讓市民適應嶄新的士服務的運作,同時評估當局打擊非法載客取酬的成效,建議以循序漸進方式規管網約車平台,即是積極觀察和評估的士車隊制度的成效、市場需求和反應等,以及評估未來是否需要加入其他車輛運營許可證等。

Uber:限制網約車數量將影響司機收入

Uber回應指,樂見政府肯定網約車在香港運輸系統所擔當的重要角色,並歡迎政府規管網約車平台的大方向;但認為規管同時,須同步制定可行合理的發牌標準。發言人指,若限制網約車數量,將嚴重影響平台上成千上萬的司機收入,亦可能令市民要面對更昂貴及可靠性較低的點對點交通服務。

Uber表示,經公司流動應用程式預訂的行程,一直都受保險保障,公司期望與政府一同探討新牌照制度的相關要求,重申Uber一如既往、隨時準備就緒,與政府和其他持份者合作,共同討論規管網約車的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