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電就上月12日黃大仙發生的停電事故,向機電署提交調查報告,指區內2條1.1萬伏特環型電路的地下電纜,各有1個電纜接頭之前曾經受到第三方外物干擾,引致絕緣功能逐漸受損,令2條電纜當日先後故障。

中電表示,事發當日下午1時,已偵測到其中一條電纜故障,隨即進行隔離,受影響範圍內的電力,繼續由另一條電纜供應。中電隨即申請緊急掘路,派員搶修。到晚上8時許,正在供電的電纜亦發生故障,導致2250戶電力供應受影響。經搶修後,近500戶供電在當晚11時半以流動發電機提供,而其他客戶供電就在凌晨零時11分全面恢復。

中電再向受影響的市民致歉,並表示已採取額外應對措施,包括加強巡查黃大仙區的電纜線路與變電站設備,預計本月中前完成巡查區內所有客戶變電站,同時會加強巡查第三方工地,提醒前線工人避免干擾地底電纜。中電亦會繼續應用創新科技,檢測區內關鍵地底電纜的狀態,加快更新黃大仙區內的關鍵供電設備。

機電署:會審視中電報告 評估理據是否充分

機電署回覆本台查詢指,會仔細審視中電提交的報告,評估事故成因是否理據充分,以及改善措施是否適切,有需要時會要求中電釐清報告內容和提供資料。

田北辰:不應讓市民為中電疏忽「埋單」

實政圓桌田北辰指,香港無論大街小巷,地下管線密布,包括電纜、煤氣管、水管和電訊電纜等。在進行道路維修工程或管道保養等工作時,工人可能會不小心損壞附近的電纜或管道。雖然最大的責任在於進行工程的第三方,但中電亦應精益求精,特別是涉及可能導致大規模停電的電力設施,必須謹慎處理。他質疑中電在第三方工程完成後,有否派員親自到工地檢查,以確保地下電纜無受損;如有派員,又是否敷衍了事。他認為,中電應明確交代,不應讓市民為中電的疏忽「埋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