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向18區區議會委任163名增選委員,當中有多名在去年底區議會選舉落敗的候選人,包括新民黨黃守東和自由黨宋芝齡等。增選委員任期至明年12月底。

民政及青年事務局長麥美娟接受《星島日報》訪問時表示,今次委任有三大原則,包括愛國愛港、熟悉地區事務和具服務熱誠,強調委任者是否曾在區選落敗,並非考慮因素。她又指,增選委員不設關鍵績效指標KPI,履職監察機制不適用於增選委員,但要面對會議常規要求。

麥美娟又表示,區議會一向有增選委員安排,讓區議員以外人士參與提供意見,又指政府按比例可以委任230多人,但今次只有163人,是按需要委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