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派初選案罪成被還押的鄒家成,去年5月涉嫌將未經授權物品,透過女律師胡詠斯攜離監獄,以轉交申訴專員公署。兩人各被控一項「將未經授權的物品攜離監獄」罪,在審訊中都沒有作供,今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罪成,主任裁判官徐綺薇將案件押後至下月14日求情。鄒家成繼續還押,胡詠斯獲准繼續保釋。

裁判官指出,為保障監獄保安及達致有效管治,懲教署在監獄實施內部指引合情合理,接納懲教人員證供,指將申訴表格交給鄒家成時,已解釋若要寄出表格,需經懲教署職員檢查及不可交給他人;加上探訪室閉路電視片段顯示,鄒家成倫偷將表格交給胡詠斯,認為兩人知道做法未獲署方授權,因此裁定兩人罪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