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名男子在2019年反修例期間,串謀製造遙控炸彈,計劃放置在示威路障或拋入警署,被控串謀爆炸罪,其中32歲被告不認罪,上月在高等法院被裁定罪成,另外2名年齡32及45歲被告認罪。3人早上在高等法院被判刑,其中屬統籌角色的32歲被告關嘉耀被判監12年,其餘2人分別判監8年4個月及8年7個月。

法官黎婉姫判刑時指,3名被告是經深思熟慮犯案,不接納是一時糊塗犯案,指被告打算將炸彈放置到示威路障或拋入警署,可能殃及市民,行為非常邪惡,必須嚴懲,若非警方及時制止,後果不堪設想。3名被告2019年12月在屯門一處石崖試驗引爆裝置時失敗,警方到場將他們拘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