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建建新學年起,在全港學校的中一級,全面推行公民、經濟與社會課程,取代已推行逾10年的生活與社會科,並公布相關課程指引。指引提出6個學習範疇,包括「個人與群性發展」、「時間、延續與轉變」、「文化與傳承」、「地方與環境」、「資源與經濟活動」及「社會體系與公民精神」,指要從知識、技能、價值觀及態度等方面培育學生,為高中學習奠定匯實基礎。

指引又提出,為落實教育局最新課程發展方向,課程發展議會已成立專責委員會開展相關工作,發展方向包括突顯課程包含的價值觀教育學習元素;加強《憲法》、《基本法》和國情教育學習元素;加強國家安全教育學習元素;加強理財教育的學習元素;以及建基於小學課程的學習和加強與高中學習的銜接,為高中學習提供所需基礎知識和學習經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