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署署長羅淑佩指,4月向25萬個住滿10年公屋租戶,派發富戶政策申報表,限期前已收回99%申報表,只有約70戶未交表,署方在限期前已透過發信、上門等多個方式,嘗試聯絡租戶但不果,已展開收回單位的程序,但強調有上訴機制,住戶可在發出「收樓通知書」後14天內上訴。

羅淑佩在本台節目指,自去年9月起,物管公司如果成功舉報濫用公屋個案,可以在下次房委會項目的投標獲得加分,措施實行近一年已收到38宗相關舉報;至於個人舉報濫用公屋獎賞,羅淑佩指仍在規劃方案,會適時公布。她又指,署方在內地部門協助,調查住戶內地資產,已有12戶超過公屋資產限額門檻,被收回單位,房屋署亦已巡查公屋停車場是否有停泊名車,自己亦曾到粉嶺皇后山邨的停車場巡查,發現持有中港車牌的好車牌新車,相關住戶已主動交回單位。

羅淑佩:打濫成績令人鼓舞 冀法庭判決參考社會共識

羅淑佩指,過去2個年度在加強打擊濫用公屋後,已收回共5000個單位,總數等同興建一條中型公共屋邨的單位,相當於節省約50億元興建費用,署方今年至今亦已收回約700個單位。她指,收回的單位一般在已發展的地區,在收回數個月後已可以重新編配,亦較受市民歡迎,對成績感到鼓舞。她又指,打擊濫用公屋的工作很有意思,額外動用的資源及人手不會比興建公屋單位多,工作要繼續做下去;她未有就下年度收回單位數目訂立績效指標,但相信數字不會低。

對於有意見指濫用公屋的罰則低,羅淑佩指,現時公屋住戶若故意作虛假陳述而觸犯《房屋條例》,最高可被罰款5萬元及監禁6個月,認為現時法庭的判決已較過往重,近期最重判決是監禁2星期及不予緩刑,認為有阻嚇作用,又指如果社會有共識認同打撃濫用公屋,希望法庭判決可參考社會意見,令判罰可與罪行的嚴重性更為相稱。

羅淑佩:有信心公屋輪候後年降至4.5年 正訂措施助青年置業

本屆政府承諾公屋輪候時間6年封頂,羅淑佩指,現時公屋綜合輪候時間約為5年,隨住明年觀塘、東涌等有公屋項目落成,簡約公屋明年首季起入伙,當局正努力朝向在2026至27年度將輪候時間減至4.5年的目標,又指未來10年建屋量是「頭輕尾重」,當局亦已找到足夠土地應付房屋需求,對公屋綜合輪候時間持續下降審慎樂觀。

羅淑佩又指,現時公屋單人非長者申請都有減少,但對有年輕人寧願「躺平」輪候公屋感到「肉赤」,認為年輕人的生涯規劃不應如此,指公屋編配方式主要以家庭為本,認為年輕人踏入社會後不一定要即時有自已的居所,可以先與父母同住,當局亦正制訂措施,協助青年安居置業,詳情會適時公布。

房委會推出計劃,在旗下商場向青年提供免租商舖,嘗試創業,羅淑佩指,現時公屋旗下商場的空置率約為4%,仍較私人市場約6%低,但計劃希望以短期計劃,靈活使用空置舖位。她又指,當局會在計劃實行數月後,視乎反應、財政情況及市道,再考慮是否擴大計劃,亦會在計劃完成後彈性考慮是否續租,屆時會再重新考慮租務條款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