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樂居12名前員工涉嫌虐待數十名幼童,被裁定超過140項虐兒罪罪成,區域法院處理被告求情,法官王詩麗表明,不接受童樂居惡劣文化影響,作為求情理由,指被告明知風氣不良,仍然參與其中。案件押後至下月20日判刑,其中4人獲准繼續保釋,2人要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

其中一名被告、46歲的趙詠茜,涉及49項虐兒罪。辯方求情時表示,被告有20年幼兒工作經驗,並曾得到上司和家長的好評,犯罪行為是受到童樂居整體文化影響,案發後出現抑鬱症和自殺傾向。不過,法官不接受被告受到童樂居文化影響,作為求情理由,指如果事件無被揭發,幼童可能每日仍然受虐。

辯方又指另一名被告莊嘉宜,只是「白紙一張」,有「醜陋的一面,也有天使的一面」,但法官不認同,指被告的行為已經「沖淡」任何正面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