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護署起訴2名內地人士,涉嫌使用蛇籠捕魚,違反《漁業保護條例》,明天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

漁護署昨日在大埔三門仔附近水域,發現一艘內地船隻涉嫌非法使用蛇籠捕魚,其後截停有關船隻進行調查,從船上檢走一批捕魚工具。漁護署強調,所有非本地漁船都不可在本港水域內捕魚,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0萬元及監禁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