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士膠片一名前業務經理,涉嫌安排母親在公司任職臨時職員,並虛報母親工作時數達一年半,詐騙超過40萬元工資。兩人被廉署控告18項欺詐罪,現時獲准保釋,周五在東區裁判法院答辯。
被告分別是38歲的房龍和67歲的張麗蓮。廉署指,2021年8月,房龍涉嫌安排母親張麗蓮,以時薪75元受聘於一間人力資源公司,再由相關公司安排母親到富士膠片工作。在涉案的一年半內,兩人涉嫌向兩間公司虛報張麗蓮在富士膠片工作共5700小時,令人力資源公司發放超過40萬元工資,亦令富士膠片向人力資源公司發放近50萬元服務費,但調查顯示,張麗蓮在案發期間,從未在富士膠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