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拘捕一間本地鐘錶公司的唯一董事,涉嫌在沒有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監管制度所需的註冊情況下,進行每宗交易額均為12萬以上港元的貴重產品交易。被捕人獲准保釋候查。
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監管制度已於今年4月起實施,任何人如有意在港經營貴金屬及寶石業務,並在業務過程中在港進行總額為12萬或以上港元的交易,均須向海關關長註冊;註冊過渡期已結束。任何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必須在成功獲得相關註冊後,才可進行總額為12萬或以上港元的現金或非現金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