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處今日起實施「預先通報乘客資料系統」,規定航空營運商向入境處預先通報來港航班及乘客的資料。入境處強調,預報系統的推行不會影響香港居民的旅行自由和出入境權利,亦不會向享有居留權的香港永久居民,發出禁止登機指示。

新措施下,旅客辦理來港航班登機手續時,航空營運商會從旅客的旅行證件讀取資料,再透過預報系統,向入境處傳送相關資料;預報系統會即時處理,並通知營運商每位旅客獲發的指令,營運商須按照指令允許或不允許某旅客登上來港航班。 新措施將會分階段實施,並設約12個月的過渡期,相關規例關於訂明罪行、免責辯護等條文,會在明年9月1日起才會實施。入境處指,新措施可進一步加強入境檢查和執法能力,阻截潛在免遣返聲請人等不受歡迎人士乘坐航班來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