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正在赤柱監獄服刑的囚犯涉嫌行賄律政司檢控官,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一項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名,裁判官施祖堯將案押後至本月19日判刑,以待索取被告的背景報告。被告繼續還押懲教署看管。

案情指,40歲被告高衛健,案發時正在赤柱監獄服刑,他同時牽涉一宗將於區域法院進行刑事審訊的欺詐案。被告去年2月底在獄中要求寄出一封掛號信件予律政司一名時任署理高級檢控官,內附一封手寫信的影印本。被告在信件中向該名時任署理高級檢控官提供賄款50萬元,尋求對方協助干擾欺詐案的司法程序,隱瞞其他罪犯有份參與案件及犯罪行為,並協助欺騙法庭,令法庭相信被告獨自犯案而結案。該名時任署理高級檢控官收到信件後,立刻向管理層匯報,律政司即時將個案轉介廉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