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專員公署就運輸署有關駕駛考試的安排展開主動調查,向署方提出12項建議。公署指,過去12年運輸署提供駕駛路試數目有所上升,但現時考生最長要輪候約7至8個月,服務仍供不應求,情況不理想,指運輸署應盡力提高路試供應。公署指,欣悉運輸署已全數接納建議,亦開始跟進落實部分建議。
 
公署指,運輸署除了在疫情後安排考牌主任額外工作,及物色用地設立駕駛考試中心外,亦應更積極增撥人手及增加新試場,包括安排考牌主任周末額外工作,在交通流量不太繁忙的地點設立更多考試中心等。
 
申訴專員建議改善考牌主任報到安排 主任可直接到考場
 
申訴專員陳積志指,現時考牌主任的「報到值勤安排」下,主任在工作天早上到達何文田總部,進行電腦抽籤決定負責考場後,才乘搭交通工具前往不同的考試中心。陳積志指,運輸署在6月起,在4個考試中心試行考牌主任直接前往考場的報到安排,認為相關安排可在毋須增加人手、工時及試場下,增加路試數目,估計相關安排每年可額外增加5500次非商用車路試數量,建議署方在檢視試行安排後,推展至其他考試中心。
 
申訴專員公署指,運輸署在2016年取消非商用車輛路試訂立82天輪候日數、以及制訂95%達標率的服務承諾。署方認為,輪候時間是讓部門及市民監察工作效率、調撥及優化資源的重要指標,建議處方恢復為路試設訂達標率的做法。
 
專員建議考牌期間設攝錄機 統一評核備注 
 
陳積志又指,運輸署及交通審裁署近年處理上訴覆核個案增加,去年上訴個案有380宗,較2017年增加一倍。公署調查發現,考牌主任進行路試期間撰寫的備注記錄方式不一,認為處方應制定工作指引,統一紀錄評核內容。
 
陳積志又認為,運輸署應認真檢視現時禁止路試期間進行攝錄安排是否仍然恰當,指不少其他地區已在駕駛考試運用攝錄系統,認為路試期間增設的攝錄系統或記錄裝置,可便利考牌主任解釋評核結果,提高處理上訴的效率。

運輸署:現時路試輪候時間已降至疫情前水平

運輸署回應指,同意並採納申訴專員公署建議。署方指,市民對駕駛考試的需求持續,加上考試受新冠疫情影響而間歇暫停,前年及去年的輪候時間均處於高水平,署方在可行情況下安排考牌主任在星期六額外工作,現時輪候時間已較高峰時大幅改善,降至疫情前水平,其中私家車合併試、輕型貨車合併試及電單車駕駛考試(丙部試),平均輪候日數已分別由前年的338、344及245日,大幅降至上月底的199、207及125日。

運輸署表示,會繼續招聘考牌主任,或延長聘用已退休的考牌主任,以填補空缺及維持人手,在可行情況下盡量增加駕駛考試,滿足社會需求。同時,會檢視並考慮訂定非商用車輛路試的服務承諾,及研究是否適合於駕駛考試引入新科技,協助評核,當中需仔細考慮詳細安排及持份者的意見,並於法例要求、考生私隱、成本效益等因素中取得平衡。

 申訴專員:有親自審視懲教院舍申訴 申訴途徑暢順

民主派初選案罪成被還押的鄒家成,去年還押期間因透過律師將提交申訴專員公署投訴表格,攜離收押所被定罪,求情時指在囚人士向公署投訴困難。申訴專員陳積志指,有親自審視鄒家成個案及其他來自懲教院舍人士的申訴,認為現時申訴途徑暢順,沒有問題,不存在在囚人士申訴有困難,又指懲教院舍內都放有投訴表格,在囚人士可以簡單方法申訴。

公署未來更注重以調解方式解決申訴
 
被問到為何在上任5個月後才公佈首份主動調查報告,陳積志指,主動調查一定要做得精準及詳盡,不追求多及快,又指沒有設立調查的目標數量及時間,但有信心完成的調查個案會與往年雙位數字相若,公署的建議亦一直獲相關部門全數採納及落實。
 
陳積志又指,未來數年會更注重以調解方式解決申訴,化解社會矛盾及怨氣,讓全社會可以拼經濟及改善民生,指4至8月調解個案已有153宗,較上年度有雙倍增加。他指,調查及調解工作配合是快速處理市民困擾的最佳方式,及提升公署促進社會和諧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