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國務院、農業部、商務部、國土安全部和財政部更新對香港的商務警示,詳列美國企業在香港營運和活動面臨的風險。
警示全長16頁,指很多風險源自港區國安法,以及根據香港基本法第23條訂立的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認為有關法例進一步削弱香港的基本自由和人權。警示指,雖然目前未有引用23條檢控企業的案例,但法例在勾結外部勢力、國家機密和間諜活動等行為上,有廣泛和模糊的定義,可能會影響企業日常在香港的活動;舉例指企業的盡職調查、利用政府數據作分析、在香港境內外轉移數據、就政策進行游說或發表評論,以至與傳媒、非政府及國際組織的接觸等,都有可能被指違反港區國安法或23條,又提醒企業要特別留意業務是否有被指竊取國家機密、外國干預或具煽動意圖等風險。
警示︰須注意國安法律的域外效力
警示又指,隨著香港實施與內地相似的國家安全法,以及北京削弱香港的高度自治,令原本只會於中國面臨的風險,越來越多在香港出現;中國和香港當局的行動,例如懸紅通緝,亦可能會對企業的員工、財務、法律合規性、聲譽和營運產生負面影響。 企業亦應注意23條具有域外效力,可能影響香港以外的企業和個人,特別提到香港警方早前懸紅通緝13名身處海外的民主派人士,當中亦包括美國公民以及正身處美國的人士。企業在香港經營需要面臨潛在的法律、監管、營運、財務和聲譽風險,包括加強審查、潛在的經濟處罰等。
華府籲留意對香港的制裁及出口管制
文件又提到,華府對香港部份人士已經實施制裁和簽證限制,並因應俄羅斯國防工業經香港轉運軍需品,對香港部份實體作出制裁和出口管制,企業須遵守有關法例,否則可能會受到美國法律規定的民事和刑事處罰。
美國國務院、農業部、商務部、國土安全部和財政部於2021年7月,因應香港實施港區國安法,以及北京的反外國制裁法等,首次聯合對香港發布商務警示。文件指,今次因應近年相關法例的改變作更新。
外交部公署:美方是香港繁榮穩定的破壞者
外交部駐港公署對美方的做法表示強烈不滿、堅決反對,予以嚴厲譴責。
發言人強調,香港國安法律為香港營商環境提供有力保障,完全符合國際法和各國通行慣例,在港註冊非本地公司數量創歷史新高,銀行機構存款穩步增長,充分顯示國際投資者對香港信心進一步增強。發言人指,唱衰香港營商環境是美方打壓香港發展的一貫伎倆,今次故伎重施,是不折不扣的“一國兩制”實踐和香港繁榮穩定的干擾者、攪局者和破壞者。敦促美方撤銷所有涉港無理制裁,停止干預香港事務和中國內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