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強烈譴責和反對英國政府發表「香港半年報告」,發言人說,報告就香港事務說長道短,肆意以政治凌駕法治,妄圖以政治卑劣技倆干預香港依法施政。自《香港國安法》頒布實施,已填補了特區維護國家安全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缺口,令香港社會由亂變治,市民生活和經濟活動得以回復正常。

香港特區執法部門一直根據證據、嚴格依照法律,以及按有關的人或單位的非法及不當行為而採取執法行動,與其政治立場、背景或職業無關。《香港國安法》和《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下的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域外效力,完全符合國際法原則、國際慣例和各國各地區通行做法,實屬必要和正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