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專員公署宣布展開主動調查,詳細審研當局收回公屋單位以再作編配的流程和安排。公署表示,房委會現時翻新一個空置單位的工作指標為44天,但有小部分單位超過100天才完成翻新,最長時間的一宗個案更為197天。房委會和房協收回及翻新公屋單位的流程是否妥善及具效率,直接影響到正在輪候公屋的家庭能否盡早入住公屋。另外,隨著當局不斷加強打擊濫用,上訴個案亦有增加。根據現行程序,在上訴期間,當局會暫緩收回單位;公署關注,上訴的流程及程序是否有空間改善和加快。
   
公署亦不時收到投訴,指稱當局在收回公屋單位時,無妥善處理遷出戶主,特別是獨居戶主,遺留在單位內的物品,例如無聯絡戶主或他們的親人,以及在未得到戶主同意下,隨意棄掉單位內的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