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正在赤柱監獄服刑的40歲男囚犯,以50萬元試圖行賄一名律政司檢控官,尋求對方協助干擾涉及他的另一宗欺詐案。涉案囚犯早前承認一項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入獄10個月,與被告涉及的其他案件分期執行。
案情指,被告在獄中寄出一封掛號信件,給律政司一名時任署理高級檢控官,信中提出可提供50萬元賄款,尋求對方隱瞞其他罪犯有份參與案件,並協助令法庭相信被告獨自犯案。涉事檢控官收到信件後立即向管理層匯報事件,其後轉介廉署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