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37歲男子因非法管有受管制的本地野生及瀕危龜隻,在區域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判監15個月。

漁護署表示,這名男子曾透過網上社交平台專頁及通訊軟件群組出售受管制物種。署方人員在2022年4月喬裝顧客,並對男子採取執法行動,行動中檢獲一隻大頭龜。其後男子未有停止有關違法行為,漁護署與警方在2022年5月採取聯合行動,在油尖旺區一處所檢獲共31隻來歷不明的瀕危龜隻,包括大頭龜、輻射陸龜、金錢龜、眼斑水龜、黃緣閉殼龜和山瑞鱉。專業科學鑑證證實,所有檢獲的大頭龜、眼斑水龜及部分金錢龜,均源自本地野外。男子被控非法管有瀕危物種、非法售賣在本港取得的受保護野生動物,以及非法管有在本港取得的活生受保護野生動物等5項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