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及生態局回覆本台查詢時指,得悉國家和日本主管部門,就福島核電站核污染水排海問題經多輪磋商後達成共識,包括設立長效監測安排,日方將確保中國等所有利益攸關國,有效參與其中,進行獨立取樣監測、實驗室分析比對等。局方認為若能夠有效實施,將有助管理及降低福島核電站核污染水排海的風險。局方會與內地及日本主管部門尋求更多相關資料,在保障食物安全的大前提下,按照科學證據評核本港可否逐步放寛現時採取的預防措施。

自日本去年8月排放福島核污水入海後,港府跟隨內地,禁止日本10個都縣的水產品進口本港。日方一再要求本港撤銷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