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局行政總監韋志成發表網誌,表示在第3輪「樓宇更新大行動2.0」中,已加入加強支援業主或法團的措施。市建局在業主或法團委聘工程顧問和合資格註冊承建商時,引入「預審名單」,申請人必須邀請「預審名單」內的服務提供者入標。市建局亦會制訂維修工程進度時間表,要求業主和法團遵從。業主或法團如果在期限內未能達到進度要求,市建局會適時介入,以業主或法團的名義,替樓宇維修工程招標。有鑑於過去不少申請人多次提出延期,令工程停滯不前,市建局在第3輪行動中,限制申請人在各階段只可以在有充足理據下,提出1次延期申請。另外,市建局會編製涵蓋「強制驗樓計劃」訂明修葺範圍的招標文件,加快招標過程。

韋志成表示,措施可減低樓宇維修工程受到拖延的風險,預計由委聘工程顧問,至批出工程合約的時間,由以往平均大約3年7個月,大幅縮短至1年7個月。

韋志成表示,第3輪行動已收到1264宗合資格的申請,涉及1600幢樓宇,大約23.6萬個住宅單位,部分合資格樓宇,已在今年5月獲發原則上批准通知書。他強調,單靠市建局的努力,並不能減慢樓宇老化,業主必須齊心,減少分歧,克服困難,定期維修保養樓宇,才可提升樓宇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