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局邀請非牟利機構,就山頂甘道23號提交活化建議,明年1月2日截止。山頂甘道23號屬一級歷史建築,建於1887年,建築樓面面積為561平方米,原設計為豪華私人住宅,是山頂其中一座現存歷史最悠久的歐式洋房。

首名業主是來自愛爾蘭的大律師法蘭些士,他積極參與社會事務,為訂立保護婦女和女童的《保良局法團條例》而訂定規則。雖然法蘭些士曾在香港多處居住,但留存至今的居所只有甘道23號。當年興建建築物時,山頂纜車尚未開通,要靠苦力建造。古諮會在2011年將建築物評為一級歷史建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