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停運的《立場新聞》註冊母公司、前總編輯鍾沛權和前署理總編輯林紹桐,串謀發布或複製煽動刊物罪罪成,鍾沛權在區域法院被判監21個月,林紹桐則因患病獲額外刑期扣減,刑滿釋放。
特區政府回應判決指,法庭裁決清楚指出《立場新聞》反修例事件期間成為抹黑和中傷中央及特區的工具,涉案文章絕非以事實為基礎的新聞報導,將煽動仇恨的言行歪曲成「新聞工作」是顛倒是非。律政司已根據《港區國安法》,向法庭提出沒收相關犯罪得益,並繼續依法處理後續程序。
發言人又指,這宗刑期的最高刑罰是監禁2年,與罪行的嚴重性完全不相稱,根據現時《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煽動罪的最高刑罰可達監禁7年。
發言人又指,案件自判決以來,有外媒或其他別有用心人士及反華組織,作出不符事實的言論,惡意抹黑香港特區,特區已多次作出澄清和反駁,強調《基本法》和《香港人權法案》保障言論自由、和平集會等基本權利,香港市民,包括新聞工作者,一如既往可以作出基於事實的評論或批評,無須擔心會誤墮法網。特區政府會繼續堅決、果斷、嚴正執法,全力有效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