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女子走私64隻瀕危龜隻到港,在區域法院承認違反《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及《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判監18個月。

海關今年1月27日在機場截查一名從東京抵港的45歲中國籍女遊客,在她的行李箱內發現共64隻龜隻,其中37隻被包裹在襪子裏,其餘27隻則被裝進兩個小膠箱。漁護署人員確認有關龜隻在本港受《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管制。女子即場被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