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局長鄧炳強去信《明報》,回應今日刊登由民主派吳靄儀撰寫的文章,批評對方以拐彎抹角、指桑罵槐的方式談論《立場新聞》案,字裏行間將經法庭公平公開審訊後定罪的前總編輯鍾沛權「英雄化」,罔顧法庭的清晰裁決,將鍾沛權的犯罪行為美化成所謂的「新聞工作」,特區政府必須嚴正指出文章的誤導之處,以正視聽。

鄧炳強指出,法庭已於裁決理由中清楚指出,案發期間,被告不是進行真正的傳媒工作,而是參與當時所謂的抗爭。被告知悉並認同文章的煽動意圖,提供《立場新聞》作發布平台,意圖煽動憎恨中央或特區政府及憎恨司法。被告站在抗爭者一邊與政府抗衡,絕對不是單純的新聞工作者,亦不是純然因為履行新聞工作者就事實作出報道的責任而被法庭定罪。

鄧炳強又指,只要是以事實為基礎,傳媒評論及批評政府施政的自由並無受到限制。相信《明報》作為一個負責任的媒體,定會遵守《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關於傳媒的「特別責任和義務」,保障國家安全或公共秩序,亦不要被人利用,成為煽動支持違法行為的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