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聯會提出《施政報告》建議,要求房協推行的「長者業主換樓先導計劃」擴展至房委會,讓合資格長者可以購回房委會的公屋單位,促進資助房屋的流轉;聯會亦建議調整租售公屋的比例至5:5比,出租和出售比例各佔一半。對於現時房委會由公布房屋計劃到安排「揀樓」需時約7個月,聯會建議當局精簡流程,將程序壓縮到3個月至半年,減低樓市波動對資助房屋的影響。
聯會又指當局應推行「長者合戶先導計劃」,將房委會的「共享頤年」優先配屋計劃,推展至公屋單位,讓兩名或以上長者親屬可申請合住。政府又可將社區閒置的隔離設施,改為青年宿舍及旅舍,以回應青年人住屋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