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制即棄塑膠餐具及其他塑膠產品新法例,6個月適應期將於本月21日完結。環境及生態局長謝展寰在網誌表示,適應期完結後,環保署會先巡查適應期內發現未合規的零售店鋪,如果仍未符合新法例要求,會即場發出警告信,要求負責人在10個工作天內作出改善,若之後仍未合規,會向負責人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至於其他商戶如餐飲和酒店業等,環保署若收到投訴,會作巡查及調查。

謝展寰引述連鎖食肆表示,外賣顧客約8成已選擇不需要外賣餐具,環保署巡查食肆時,發現約有3成已不再提供任何外賣餐具,以往外賣使用發泡膠盒的食肆小店,例如燒臘店及粥粉麵店等,已轉用替代品,並表示6個月適應期已足夠大致用完發泡膠盒及膠匙羹存貨,可平穏過渡轉用替代品。

謝展寰指,酒店業界及零售業界情況亦令人鼓舞,業界在適應期開始首月,符合新法例要求比例已有9成,其後增加至超過9成半,並持續上升。他又指業界反映即棄塑膠用品使用量大幅減少,不少旅客都對於「走塑」新措施表示支持,另外不少商場都帶頭推動旗下商戶實施「走塑」,例如率先停用雨傘袋,以雨傘除水器代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