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指,《施政報告》將公布推行獎賞計劃,鼓勵市民舉報濫用公屋的個案,如果相關單位最終被收回,將可獲發獎賞。

房委會一直透過不同途徑,例如免費郵柬 、網上電子表格和舉報熱線等收集濫用公屋的情報。當局早前表示,會參考警方的「好市民奬」,除了房屋署的直接僱員外,任何能提供真實確切資料,令房屋署成功收回濫用的公屋單位的人士,都會獲感謝狀及獎賞。房屋署長羅淑佩早前曾舉例指,可設立約3000元獎金,形容如果有少許獎勵可以收回公屋,是「做得過的生意」。

房屋署近年加強打擊濫用公屋,去年首次大規模要求住滿2年的公屋戶作出申報,並在今年4月要求富戶申報,兩輪行動分別有4份和45份表格未收回,署方都已經發出遷出通知書,連同主動交回的單位,以及與土地註冊處比對資料後發現的濫用公屋個案,兩輪行動分別收回1200個單位和2100個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