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今年首9個月接獲22宗有關婚宴服務的投訴。有投訴人獲婚宴場地職員確定婚期前場地不會進行裝修改動,決定簽約並繳付約13萬訂金,但數月後商戶通知即將進行翻新工程,投訴人於裝修後再參觀場地,發現風格與最初有出入,商戶提出可將婚宴改至集團旗下其他場地,但最終因場地面積及人數限制未能成事,經消委會介入後,商戶願退回全數按金,並提供額外賠償。
 
另一名投訴人落訂5萬,安排在婚宴場地有自助餐,其後發現在5個半小時的宴會期間,只有2小時有自助餐供應,經消委會介入,商戶願意調整為整個晚宴時段都供應食物,並解釋指,為免用餐影響婚禮儀式及考慮到長期擺放食物的衛生問題,故提供限時的自助餐供應。
 
消委會表示,不少準新人都希望盡早預訂心儀場地,提醒落訂前要留意場地經營狀況以及環境可能會出現的變化,並留意合約賠償條款。
 
消委會總幹事黃鳯嫺表示,婚宴場地經營者應人性化處理客戶關係,避免設定嚴苛條款,如客戶未參觀場地便要落訂,同時提醒準新人要溝通清楚婚宴細節,如投影機,酒水安排及額外收費等,以免超出預算引起雙方爭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