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昨日公布62件在過去3年半,維持售價但容量或重量有變的超市貨品,近4成貨品「變相加價」超過1成。對於香港應否參考海外立例管制,消委會總幹事黃鳯嫺表示,海外具有龐大的本地生產,供應亦更集中在本地市場,廠商相對容易跟從法例要求。而香港超市集中售賣進口貨品,以立法方式管制廠商未必合適,認為廠商增加資訊的透明度,滿足消費者的基本權益最適切。但若出現極端情況,如發現全部貨品都有明顯的縮減容量的情況,屆時再研究處理方法。

黃鳳嫺在本台節目上表示,調查後發現廠商會在獨立包裝的食品減少件數,部分廠商解釋成本上升,需要調整容量以維持原有售價,亦有廠商稱變動是為了統一不同市場的包裝,增加生產效率。她指,重點在於消費者知情權,廠商有責任告訴消費者變動的價格,並協助消費者追蹤貨物價格的變動,最適合方法是制訂「單位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