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政報告提出立法取締劣質劏房,及推出劏房登記制度。有住在不合標準劏房的住戶指,單位無窗,不足8平方米,床邊就是廁所,平時要在廁所範圍煮食,租金約2500元,雖然居住環境惡劣,但更擔心日後只能住在合符標準的劏房,未能負擔租金。

社區組織協會幹事呂綺珊預計,約有4萬居住在劣質劏房的居民受影響,關注當局能否有足夠的公屋及簡約公屋安置,又擔心業主將會改善劏房居住條件的成本轉嫁租戶,認爲需要規管起始租金。

公屋聯會總幹事招國偉就指,取締劣質劏房需分批處理,不能一步到位,相信政府會再交代細節及立法時間表。對於施政報告未提及劏房登記的寬限時間,招國偉建議爲期3年,讓業主有時間在租約結束後收回單位改建,相信隨著增加公屋及過渡性房屋供應,會有足夠單位將劏房戶轉移到公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