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7月MIRROR演唱會巨型屏幕墮下,擊中2名舞蹈員的事件,演唱會工程總承辦商「藝能工程」,涉嫌向康文署虛報屏幕重量,公司3名職員被控串謀詐騙。3人在區域法院否認控罪,案件今日開審,預料將傳召14名控方證人,並會有2份專家報告呈堂,預計審訊18天。

3名被告依次為42歲項目經理吳凱瑩、61歲工程統籌林志華,以及50歲項目經理梁耀祖。控罪指,3人於前年5月19日至7月25日期間,一同串謀詐騙康文署經理,在2個負重表中,不誠實及虛假地填報多項設備的重量,誘使康文署經理容許演唱會舉行。

另一項屬交替控罪的欺詐罪指,3人被控藉虛報設備實際重量,並意圖詐騙而誘使康文署經理作出一項或連串作為,即容許演唱會舉行,導致「藝能工程」獲得利益,或導致演唱會主辦單位「大國文化」蒙受不利,或有相當程度的可能性會蒙受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