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修訂的《竹棚架工作安全守則》明日生效,新修訂包括加強對竹棚架的支撐、俗稱「拉掹」的連牆器,以及進出口的技術要求,亦禁止擅自改動竹棚架,以及要求在進行俗稱「飛棚」的懸空式竹棚架架設及拆卸等工作時,需持有由建造業議會發出的「懸空式棚架安全訓練」證明書,才可進行工作。

勞工處指,《工作守則》在4月刊憲,設有6個月的寬限期,勞工處在寬限期內已加強宣傳推廣及教育培訓工作,未來一段時間會持續加強地區巡邏,打擊裝修及維修工程的棚架作業違規情況,如有違反職安健法例的情況,會即時嚴厲執法,包括發出「暫時停工通知書」、「敦促改善通知書」及提出檢控,不會預先給予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