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業監管局發表年報,指上年度向6個持牌旅行代理商,發出共7個紀律制裁命令,罰款1000至2000元,及要求違規人員在限期前完成改進課程。違規事項涉及內地入境團的行程表、旅行團登記費、旅行代理商的專業操守、及領隊跟隨外遊團的安排規定等。

旅監局去年進行超過8800次查察,並於大型內地入境團及商務團訪港期間,增加人手到跨境旅客集合點、旅遊景點、接待旅行團的商店及食肆進行查察,並於九龍城區內食肆接待入境團有所增加期間,定期派員巡查相關食肆及視察旅行團用膳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