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52歲休班警員,6月在黃大仙因瑣事與另一名男子爭執,其間涉嫌用手襲擊對方被捕,警方徵詢法律意見後,落案起訴「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罪行,明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

警方指,涉事警員已被停職,強調非常重視人員操守,任何人員干犯違法行為,警隊絕不容忍和姑息,定必嚴正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