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工註冊局刊登公告,公布11人因為干犯不同罪行,包括非法集結、藐視法庭、意圖拒捕而襲擊、盜竊等,被暫時註銷社工註冊3個月至3年不等,當中有8人涉及反修例的案件。

11人中,有1名社工曾在註冊局改組前獲得續牌,但經審視後被註銷註冊。勞工及福利局長孫玉菡表示,社工註冊局依照法定權力,嚴格按照法律處理續牌申請,認為是依法、有理有據,應該尊重。

社工註冊局主席許宗盛表示,是因為要確保社工由合適和恰當的人出任,服務公眾,強調法例並非要保護社工,而是要服務社會。許宗盛又表示,註冊局作出決定時,也會考慮合理因素,假設有社工3年前無按交通燈指示橫過馬路,比起盜竊所造成的影響,會被認為較輕。他又指,被暫時停牌的社工,如果能展示悔意,有行為的改變,並非一定不能再做社工。

許宗盛表示,近期法庭處理個別類別的案件增多,完成審理後,社工註冊局就會處理,所以近期相關類別的個案才會較多,註冊局並非針對某類案件,但相信相關個案的高峰期已經過去。

社福界立法會議員狄志遠擔心產生政治審查的效果,認為註冊局應基於專業,採用一致的準則審批續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