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政報告》提出,公務人員須協助維護國家安全的工作。保安局長鄧炳強表示,在《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下,任何受法例賦權的公職人員,都可理解為有維護國安的責任,公職人員希望當局在有關工作提供指引,以較淺白的言詞或例子,協助在日常工作維護國家安全,指引會講解國家安全20個範疇內與日常工作的關係,希望便利工作。
 
鄧炳強舉例指,公職人員在採購時,如因本港受制裁而未能購買部分配件,影響執行職務,並影響國家安全,指引會提醒在採購時多以國家安全角度考慮。他說,《維護國家安全條例》 今年3月才通過,相信對一般公職人員是較新的事物,希望透過指引令人員多思考工作是否充分考慮維護國家安全的條件,更有效掌握條例。強調指引不是為了懲罰公職人員,指引細則並沒有罰則。
 
《施政報告》的附篇亦提出引入「三層防範機制」。鄧炳強指,現時反恐工作由執法部門主導,本港受恐怖主義威脅的警戒水平維持在中度,但當局認為可以加強整體反恐防範,並將工作規範化,在新機制下會設立「行政長官反恐督導組」,由行政長官定立整體政策方向,由保安局長領導的「反恐統籌組」下設多個專責小組,包括負責情報、引用科技,以及出入境管控等,希望更有效應對恐襲挑戰。
他又指,「行政長官反恐督導組」最少每年開一次會,「保安局長反恐統籌組」就會最少每半年開會,轄下工作小組報告與反恐有關,一般不會公開。

 

鄧炳強:對反修例被捕者「劃線」不符法治

反修例事件中,約6000名被捕者至今未被起訴。鄧炳強指,當局會審視每宗個案,除非有時間限制,否則如有足夠證據就會作出檢控,又指在今年仍有涉反修例事件的拘捕行動,警方亦需要花時間,逐格檢視閉路電視搜證,如以「劃線」決定到某個時間就不作出檢控,是「將非法的事合法化」 ,不符法治原則,有關被捕者仍享有自由,不能因可能要承受法律後果就認為不享有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