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電工程署一名前高級工程師,承認未經許可接受下屬貸款,被控10項訂明人員接受利益罪,案件早上在觀塘裁判法院提訊,裁判官要求提取被告背景報告,案件押後至下月11日判刑,被告須還押。
案情指,50歲的被告陳家強,在2022年9月至去年2月期間,未獲行政長官的許可,以家人急需支付醫療費為理由,先後接受4名下屬共約36萬元貸款,他在警誡下承認,因投資失利及不善理財欠下債務,因此向下屬借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