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暴力危機支援中心「風雨蘭」分析過去15年間收到的求助個案,顯示性暴力求助數字持續上升。機構指,2009至2013年期間,收到的性暴力求助有1047宗,十年後的2019至2023年升至1984宗,升幅近九成。
 
風雨蘭指,近5年的求助個案中,當事人平均在事發後超過4年才尋求協助,亦有已進入刑事司法程序的案件,因當事人無法信服能透過法律尋求公義最終撤告,反映現有機制的不足。
 
司法程序需時甚長 逾三成當事人最終撤告
 
風雨蘭資深研究主任邱志衡表示,2019至2023年間,超過800名有向機構求助的事主同時有報案,但超過6成個案因警方指證據不足或不受理拒絕進一步調查。在機構收回的近280份有效回應中,有37.6%的受害人最終撤告,好大部分是因為一旦進入司法程序,或需要等候數年才知道警方調查結果,令受害人感到壓力,等候過程十分煎熬。
 
風雨蘭又指,過去十年收到涉及影像性暴力、言語性騷擾等的「非接觸式性侵」求助,上升超過2倍,在2019至2023年,涉及影像性暴力求助個案佔「非接觸式性侵」個案近7成,當中有45%侵犯者為事主親密伴侶。
 
公眾缺乏對「同意」一詞的理解
 
風雨蘭總幹事莊子慧表示,輔導求助個案的過程中,發現社會缺乏對「同意」概念的理解,例如有受害人經常被質疑「同意」拍攝私密照,就等於「同意」分享,公眾亦不了解主動的一方,有責任確認對方的意願,認為應加強公眾教育,推動實踐尊重意願。
 
風雨蘭建議,當局應重新檢視落實已超過10年的《檢討實質的性罪行》報告書建議,包括就「同意」一詞給予明確法律定義,將「強姦」罪重新定義為「插入式性侵」罪,以及在公立醫院建立一站式危機支援中心,為性暴力受害人提供醫療、法律及情緒輔導等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