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準備立法加強保護關鍵基礎設施電腦系統安全,早前就立法框架進行諮詢。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指,諮詢期內共收到53份意見書,其中52份支持立法或提出正面建議。當局爭取在今年內將條例草案定稿並提交立法會審議;亦會積極考慮放寬事故通報時限,重申條例不具域外效力,亦不針對個人資料及商業機密。當局本月起會為業界持份者舉辦10場工作會議,以優化相關條文。

鄧炳強在政府總部主持諮詢報告簡介會。他在會上重申,立法旨在透過訂定關鍵基礎設施營運者須履行的3類責任,即架構責任、預防責任,以及事故通報和應對責任,減低基礎設施被網絡攻擊而受擾亂或破壞的可能,讓重要的服務運作暢順,從而提升香港整體的電腦系統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