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地盤工人,被控涉及大埔三年前,一宗劏房火警謀殺同居女友及女友2名女兒案件,高等法院經13日審訊後,陪審團今日退庭商議約4小時後,以5比2裁定被告3項謀殺罪不成立,但3項交替控罪的誤殺罪罪成,另外縱火罪就一致裁定罪成。法官將案件押後至下星期二聽取求情,被告須繼續還押。

62歲被告姚委祥,被控在2021年7月,在大埔鄉事會坊美雲樓一個單位,縱火及謀殺女友及女友2名分別8歲及13歲的女兒。案情指,事發當日,被告鄰居報案發生火警,消防到場在單位內發現3名女事主,全部送院後不治,被告亦需送院。他在警誡下指,案發當晚,因不滿女友打麻雀夜歸,雙方發生口角,情緒激動下用刀斬女友,其後縱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