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表示,新修訂《環評條例》及《技術備忘錄》自去年6月30日實施以來已見成效,項目倡議人和業界普遍已適應新規定,整體環評項目所需時間縮短一半,降至約15至24個月內完成,相關過渡性安排將於明年6月30日終止。

署方指出,新修訂優化整個環評程序,包括簡化技術評估要求、利便直接申請環境許可證、建立中央環境數據庫,以及修訂指定工程項目範疇等,有效提升環評運作效率。其中,中央環境數據庫獲政府部門、顧問公司和學術界等各持份者正面評價,過去1年約有80個環評及規劃項目運用數據庫的線上工具進行研究,每月約有2000名公眾訪客瀏覽數據庫內的環境資料。對於較複雜及耗時甚長的項目,項目倡議人可透過中央環境數據庫的各項創新技術評估措施,令整體環評時間縮短約20至30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