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警員休班時6度無牌駕駛,並曾酒後及危險駕駛,在沙田裁判法院判刑被判監6個月,罰款1.55萬元及停牌兩年。被告父親、退休警員,因允許兒子無牌駕駛,被判處160小時社會服務令。
辯方求情指,被告自認愧對警隊對他的信任和栽培,違背成為警察維護法紀的初心,希望法庭寬鬆處理。署理主任裁判官表示,被告牽涉多項控罪,並重複犯案,刑期必然以月計。
案情指,26歲已停職男警員姜淇傑,去年12月於長青公路高速駕駛,12次橫越雙白線,事後未能通過酒精呼氣測試。他當時駕駛的汽車,車主是他父親,他父親隨後亦被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