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早前在5日內發生3宗致命工業意外。勞工及副利局副局長何啟明指,意外事件仍在調查,當局已要求承建商停工,及必須完全解除危險後才可復工。他說,對事件感到痛心,會繼續巡視工作場所,嚴格要求承建商及工人依照安全指引工作。
何啟明指,局方去年提高違反職業安全的罰則,由原本最高罰款50 萬元,增至1000萬元及監禁兩年,有部分案件在修例通過前發生,相關責任人面對較低刑罰,將與律政司商討會否提出上訴,期望法庭的判刑能釋出關注職安健的訊息,令地盤負責人需承擔較大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