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文署宣布,轄下所有刊憲泳灘在8號信號生效下,暫時封閉,市民應遠離岸邊,切勿前往泳灘進行水上活動,以免危及個人及救援人員的安全。
根據《泳灘規例》,任何人如不遵從有關泳灘暫時封閉的安排,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2000元及監禁14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