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檢視12款衣物清香珠,發現全部樣本都含有香料致敏物質,其中Member's Mark By Sam's Club的樣本更檢出8種致敏物;有4款樣本同時檢出不易被生物降解的人造麝香化合物「佳樂麝香」,長遠或對海洋生態造成影響。
消委會宣傳及社區關係小組主席林凱章表示,香港目前未有法例要標示香料致敏物質,若參照歐盟規定,有10款樣本所檢出的香料致敏物質濃度,已達須在標籤標示的含量水平。他指,生產商應該關注產品所含香料致敏物質和麝香化合物的情況,盡量減低相關物質和濃度,同時也要改善標示,清楚列明成分和用量。
林凱章又指,期望當局可抽查清潔劑和洗滌用品,評估所含香料致敏物質的濃度,審視是否有作出規管的需要,適時就產品設立適當的安全和標籤規定。
消委會指,衣物清香珠沒有實際去污作用,亦可能帶來致敏風險,甚至有機會污染環境,建議消費者不應頻密使用和小心用量,避免用於嬰幼兒、患有濕疹或有皮膚過敏人士的衣物,亦不要選擇水量較少或洗滌時間特別短的洗衣程序,以免衣物留有過多清香珠的殘餘,消費者若要達到辟味效果,亦可試用衣物柔順劑、梳打粉等。
黃鳳嫺:市面產品標籤情況不理想
消委會總幹事黃鳳嫺指,雖然本港無法例規定洗滌用品要標示成份,但作為負責任企業,應清楚列明成份資料讓消費者有更多資訊作選擇,並認為現時市面產品標籤提供資訊的情況不理想,大部分只是籠統例出成份,建議當局考慮是否需立法或訂立監管措施。